為落實源頭減廢,邁向淨零,臺北市政府公告自114年7月22日起位於北市的政府機關、公私立學校及北市府所屬各機關委外經營場館,販售餐飲時不得免費提供一次性餐盒、碗、筷子及湯匙,每項收費不得低於1元,一次性餐具品項及收費標準如圖示(臺北市政府環保局公告連結如下:https://www.dep.gov.taipei/News_Content.aspx?n=CB6D5C560DE4D2DD&sms=72544237BBE4C5F6&s=CB6469B85A3E7E61)。
本校配合北市淨零自治條例第20條規定,宣導校內販售餐飲場所,依規定執行一次性餐具計價收費,並請各店家張貼公告,以便順利推廣新措施(臺北市政府環保局公告連結如下:https://www.dep.gov.taipei/News_Content.aspx?n=B18D1A1E2787E330&sms=305AECD29BED80F5&s=4E8991D0A5F5D27F)。 臺北市政府環保局表示,減少使用一次性餐具以緩解大量廢棄物產生及減輕後端處理負擔,透過法制基礎推動「販賣業管控」及「使用者付費」機制,協力鼓勵養成自備環保餐具習慣,從生活中建立「自備、重複」觀念,珍惜資源利用,減少「使用一次即丟」的情形,一同為環境保護盡一份心力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