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生入學健康檢查注意事項

 國立臺灣師範大學113學年度新生健康檢查  1130425修訂 

依據教育部規定,新生入學必須完成健康檢查,依照「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新生健康檢查實施要點」,未依規定完成健康檢查之學生,視同未完成註冊程序,須於完成健康檢查後方可領取學生證。

★每學年度入學新生,欲於當年度休學者,請勿參加當年度校內體檢,請於隔年9月復學時再與新生一起接受體檢。(如於112年2月提前復學,請於復學前自行預約體檢並繳交報告至健康中心)

★★重要提醒:

1.僑生及外籍生申請居留證之健康檢查外,仍須做新生健康檢查(因兩者檢查項目不同)。

▲2.勞工一般體格檢查或兵役體檢報告,因與教育部規定項目不符無法抵用。

★學生宿舍門禁系統:憑學生證感應出入,住宿生尚未體檢領取學生證者,須於宿舍領取臨時卡進出。

新生健康檢查方式(二選一)

參加每年8月或9月校內新生體檢
請依照「新生健康檢查日程表」各學院排定時間到校檢查。
*學士班體檢完成後現場領取學生證。  
*碩博班憑參加校內新生體檢繳費收據至系所辦公室領取學生證(如系所另有公告其他領取學生證之時程,以系所公告為主)
每年提早入學、EMBA&GF-EMBA、暑期班自行至校外醫院體檢
1.無法參加校內辦理的新生健康檢查之新生,請於開學前自行至合格的醫療院所體檢(請先下載列印師大之體檢表帶至醫院,依規定之項目體檢),請預留等候醫院體檢報告之時間,約3~4週)。

2.請自行提供3個月內(例如112年2月入學,需繳交111年11月以後)之體檢報告,惟報告內容必須符合本校體檢表之所有項目,並下載本校健康資料卡之首頁填妥後,裝訂於體檢報告之封面一併繳交。

3.將校外體檢報告繳交至健康中心後,由健康中心核發「體檢報告繳交證明單」或憑樂活診所、啟新診所體檢繳費收據於開學後,學士班至教務處領取學生證、碩博士生依系所公告時間至系所辦公室領取學生證。

★校外體檢報告繳交方式:

校外體檢繳交體檢報告可親自繳至健康中心(和平校區I或公館校區皆可繳交,詳見地圖)、郵寄(臺北市和平東路1段162號健康中心收)、E-mail(anni1954@ntnu.edu.tw)最遲須於開學後1個月內繳交。健康中心上班時間:週一至週五(8:30-17:00),中午皆有值班人員,暑假期間週五請繳至和平校區I樂活診所4樓健康中心行政辦公室。

★校外體檢注意事項:
1.健康檢查不需空腹,體檢前三天請維持正常作息、勿熬夜、勿暴飲暴食,以免影響檢驗結果,胸部X光檢查(穿著無鋼圈、無金屬飾物的上衣)懷孕者勿照胸部X光,須於產後繳交胸部X光報告至健康中心。
2.本地生請攜帶身分證正本,境外生請攜帶護照或居留證或入台證-正本及影本一份。
3.體檢項目:(下列項目全部皆須檢查完成,如有遺漏項目須找醫院或診所補檢缺項)
1)一般檢查–身高、體重、腰圍、脈搏、血壓、視力、辨色力、聽力、口腔及理學檢查。
2)血液檢查–肝功能(SGPT、SGOT)、肌酸酐(Creatinine)、尿素氮(BUN)、尿酸(UA)、總膽固醇(T-CHOL)、全血液常規(WBC、RBC、PLT、HCT、HB、MCV)、B型肝炎表面抗原抗體
3)尿液檢查–尿蛋白、尿潛血、尿糖、酸鹼值。
4)胸部X光檢查。

★校內健康檢查日程
113學年度新生健康檢查日程表(上午11:00報到截止,下午4:00報到截止)

校內體檢注意事項

校內體檢報到位置圖

和平校區I健康中心位置圖

公館校區健康中心位置圖

●新生體檢如有疑問,請電洽(02)7749-3107劉護理師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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